2022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指出: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
近期,河南、安徽、河北、湖南、广东、四川等省份,相继发布了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工作相关通知。
河南省,自2023年2月10日起,河南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为4300元,单颗常规种植全流程费用不高于调控目标的97%。
安徽省,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及药品总费用不超过4280元,所标注价格为省属三级公立医院最高政府指导价。该政策从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河北省,自1月31日起,确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4300元、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3900元。
湖南省,1月31日起,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不超过4300元。
广东省,广东**保局近期发布了《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单颗常规种植牙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全流程收费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最高价不超过4500元,其中粤东、粤西和粤北12个地市最高价不超过4300元。
四川省,根据实际,结合四川省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公立医疗机构的试行价格,确定四川省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以下简称“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400元(不含允许放宽情形上浮值,下同),并作为第一价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第二价区及第三、四价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分别为不超过4300元及4200元。根据四川省《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分级定价规定,确定第一价区、第二价区及第三、四价区的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分别为不超过3667元、3584元及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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