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群众种植牙负担,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让有种植牙需求的群众以较为低廉的价格享受优质的种植牙服务,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预通知》(〔2022]908号)文件要求及**保局相关部署,现将我市医疗机构参加种植牙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承诺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的医疗服务机构名单公布。
来源:大庆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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