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疗保障局和海南省卫健委联合发布《海南**疗保障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琼医保〔2023〕31号)的通知,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
即种植体植入费与种植体耗材系统价格分开计价;牙冠置入费与牙冠产品价格分开计价;植骨收费与骨粉、骨膜价格分开计价。种植体及牙冠植入等相关耗材,按照海南**用耗材阳光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实行零差率销售;种植体耗材系统在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挂网联动后,执行集采价格及竞价挂网价格。
该通知制定了种植牙全流程调控价格标准,三级医疗机构单颗口腔种植全流程价格调控目标确定为3998元。
根据要求,海口市**口腔中心口腔种植科将口腔种植费用的耗材与医疗服务费分开,按照“诊查检查+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整体调控,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项目另行收取医疗服务费及耗材费。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离”的原则,该通知还规范整合了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由原来的19个整合为15个。规范后的种植体医疗服务项目暂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种植牙配套实施的植骨手术、软组织修复、植入体的修理和拆除等服务,设置独立的口腔内植骨项目另行收取医疗服务费及耗材费,且对于全牙弓修复种植、颅颌面种植等复杂种植手术,可在医疗服务价格上会体现差异。
来源:海口市**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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