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国家医保局对口腔种植体系统进行集中带量采购,制定相关收费标准,降低了患者种牙费用。“万元种植牙”、“一口牙一辆车”的时代终于要结束了。
湖南省共辖14个地级行政区的种植牙价格全部下调,包括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分别是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根据《湖南**疗保障局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调控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湘医保发〔2023〕6号)要求,按照国家规范,将口腔种植费用的耗材与医疗服务费分开,常规单颗口腔种植的费用大致分为:种植体、牙冠和医疗服务费三个部分,告别以往拆分收费现象,常规单颗种植牙费用下调30~40%。
即:常规单颗种植牙总费用=手术医疗服务费+种植材料费+全牙冠费。
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包含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麻醉费、药品费用,不包括种植体系统、牙冠等医用耗材及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
种植体耗材系统在四川联盟种植体集采、牙冠竞价挂网联动后,执行集采价格及竞价挂网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在长部省属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不超过4300元,其他公立医疗机构的调控目标按照分级定价政策相应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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