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本院口腔医学中心对牙齿、牙列缺失种植牙修复收费方式与价格调整,凡持南京市医疗保险证就诊患者种植牙收费按 “服务项目+专用耗材费” 收取。
种植服务项目费含种植体植入、牙冠置入及相关的检查检验等费用,单颗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费不高于南京**级公立医院限价4365元;种植牙植体、牙冠及相应的配件耗材按进医院原价收取(零差价)。
收费纳入医保丙类管理,可从本人医保个人帐户内支付。
调整后的牙齿、牙列缺失种植牙修复费用下降接近原标准费用的50%。
非南京市医保(自费)就诊患者的种植牙收费原则上参照医保标准执行。
患者如需了解种植牙收费具体项目标准,可在本院口腔医学中心候诊大厅公示屏上查询。
南京**医院口腔医学中心
二〇二三年四月一日
来源:南京**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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