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让群众享受到高质、高效、可负担的口腔种植牙服务,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根据**保局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对我**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全流程调控,落实以“降”为主基调的价格调控目标,整合规范种植牙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同步制定价格。该政策于2月1日起执行。
一起来看看政策吧!
一、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按照“产出导向”的原则,整合确定“种植体植入术(单颗)”“种植牙冠修复置入术(单颗)”等27个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同步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原“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9个项目作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成本要素不再单独作为收费项目。
整合后价格实现下调,比如,以市级公立医院为例,“种植体植入术(单颗)”价格由原来的1690元降为1500元,降幅11.24%;“种植牙冠修复置入术(单颗)”价格由原来的2314元降为1200元,降幅48.14%。
二、强化口腔种植价格全流程调控
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包括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影像检查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麻醉费、药品费用的总和,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
按照我**种植价格调控和价区分类要求,我市市级公立医院执行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费用(不含种植体系和牙冠耗材)不超过4180元的调控目标,普通单颗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合计费用约3857元,与调控前相比,约降低1303元,降幅25.25%。
三、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定价
民营医疗机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主动在明显区域按规定进行价格公示,并保障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来源:泉州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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