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4月14日起,江苏省**口腔科恢复门诊诊疗工作
广大患者:
依据南京市最新通知,为满足人民群众正常就医需求,在南京市下调疫情风险等级、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前提下,本院口腔科自4月14日起起,逐步恢复门诊诊疗服务。请您配合遵守医院各项防控措施,听从医院工作人员指导,来院请提前准备好所需的苏康码、行程码(或当日现场填写人工流行病学调查表),通过红外体温测试后,于就诊通道进入就诊,以下就诊注意事项,请您务必仔细阅读:
省中口腔
2022年4月13日
来源:江苏省**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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