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国家对医疗乱象的整治力度加大,尤其是虚假医疗广告问题,口腔行业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松佰牙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广告法规,以便加强认知,避免踩雷。
当前医疗广告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什么是虚假广告
《广告法》第28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1. 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2. 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3. 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4. 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5. 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违法违规形式一:踩踏红线
根据《广告法》第9条的规定,所有广告,包括医疗广告,均不得有下列情形:
1.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2.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3.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4. 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5. 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6.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7.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8.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9.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10.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实践中,以下绝对化用语原则上不能使用
• 与“最”有关
最贴心的牙医、最先进的设备、最优质的医资、最专业的团队、最受欢迎的牙科诊所等
• 与“首”有关
全球(全国)首款 、全球(全国)首家等
• 与“级”有关
国家级、特级、顶级、冠级、极品、至尊等
• 与“效”有关
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专效、神效、极效、超效、超强等
• 与“全”有关
全面、全方位等
• 与“一”有关
第一品牌、中国第一、全网第一等
违法违规形式二:夸大其词、胡编乱造
《广告法》第16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 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2. 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不当对比
《广告法》第16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3. 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违法代言
《广告法》第16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4.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违法违规形式三:擅自发布
《广告法》第46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违法违规形式四:表里不一
《广告法》第11条规定: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与媒体类别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内容需要改动或者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发生变化,与经审查的医疗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不符的,医疗机构应当重新提出审查申请。
医疗机构就违法广告须承担法律责任,将会被罚款、行政处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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