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4医保报销政策

烟台**2024医保报销政策

从2024年1月1日起,烟台市职工普通门诊医保待遇再调整,其中三级定点医院普通门诊起付标准由原来的800元降至6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由原来的55%提高到60%,退休职工由60%提高到65%;年度报销限额由原来的2300元提高至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职工6000元。

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烟台**及分院均为烟台市职工普通门诊三级定点医院。

参保职工在我院门诊拔牙、补牙、根管治疗、牙周病治疗以及各种检查化验等大部分项目在医保统筹报销范围。符合并满足医保报销条件的参保职工,自2024年1月1日起,即可在烟台**享受调整后的医保报销待遇,看牙更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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